未戴安全头盔、骑行看手机、逆向行驶……专项整治行动持续,请文明骑行!

时间:2025-07-21 10:55:00

泉州晚报社·泉州通客户端7月21日讯(泉州晚报社融媒体记者 张晓明 通讯员 赵美缘 蒋巧玲 文/图)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全市交警部门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不按道行驶、闯红灯、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加装遮阳伞行为

“这边车流量大,边骑车边看手机确实很危险。”日前,市民陈先生骑车经过池店镇政府灯控路口时被交警拦下,在交警的教育下,他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无独有偶,一名外卖员边骑车边看手机也被交警拦下教育。据悉,今年6月以来,池店镇联合晋江交警大队在镇政府灯控路口设立“交通安全劝导点”,采取“整治+劝导+宣传”三位一体模式,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常态化治理。针对电动自行车“成本低、机动强、易违法”等特点,池店交警中队采取“巡逻整治+固定岗查处”的勤务模式,加大重点路段、路口和出行高峰重点时段的见警率、管控率,紧盯早晚高峰、周末及雨天等重点时段,严查未佩戴安全头盔、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不按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未戴头盔被交警拦下

“我就想着赶时间,想说这段路不戴头盔没事。”在中心市区通淮街路口,市民王先生因骑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引导至临时学习点。在集中观看20分钟电动车违法安全事故及文明行车相关视频后,王先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视频里的事故触目惊心,头盔关键时候真的能救命,以后一定自觉佩戴。”

市民姚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温陵路机动车道上快速行驶,丝毫没有意识到自身行为的危险性。被交警拦下后,姚某表示自己赶着上班,觉得在机动车道行驶更顺畅,没有考虑到会对其他车辆和自身安全造成影响。

近日,石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持续对电动车、摩托车加装遮阳伞、遮阳棚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净化道路交通秩序。

新闻链接

遵守交规 文明出行

文明骑行,你我皆是主角。泉州交警部门希望,每一位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都能遵守交规、文明出行,在骑行或者乘坐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

1.走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要遵守各行其道、右侧通行以及安全通行原则,出行时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能在机动车道上逗留。

2.按照信号标识、标线通行。非机动车在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要按照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同时,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3.佩戴安全头盔。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头部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行道树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所以骑行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4.切勿违法载人。电动自行车俗称“肉包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加剧了车辆不稳定性,在遇到危险或紧急状况时,驾驶人难以控制车辆平衡,极易发生事故。

5.夜间出行,被看见才安全。夜间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开启照明灯,不只是为了照明,更是为了“被看见”。开启照明灯既能在夜间或视线不佳的环境下照亮前方路况,便于观察行驶环境,又能显著提升自身的辨识度,从而对周边车辆、行人形成有效警示。

6.安全骑行,控车速、不分心。车辆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要控制车速。车速过快会降低反应时间和操控能力,一旦车速过快,难以应对道路上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更易引发事故,加重事故后果。部分骑乘人员一手把车一手打电话或玩手机,当突发情况来临时,就可能出现因不能及时做出有效的规避措施,从而导致意外的发生。

7.珍爱生命,不非法改装。非法改装车辆涉及电路改变,容易留下火灾隐患,造成车辆自燃。擅自改变车辆的底盘结构、轮胎、悬架、刹车系统,将会影响车辆的制动、平衡,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8.远离大车,不抢行、不并行。大货车不仅体积庞大、载物量重,还存在“视野盲点+内轮差”的致命盲区,特别是大货车右转弯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因此,骑行时应与大型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与大车并行,更不能抢行。